基本功能
家族信托 |
保险(人寿保险) |
灵活功能 (可以实现家族保障、家族理财、家族传承等)。 |
单一功能 (人身风险保障功能)。 |
保障范围
家族信托 |
保险(人寿保险) |
可以同时设定多个受益人,尚未出生后代也可作为受益人。 |
一般设定单个受益人,尚未出生后代不能作为受益人。 |
实现机制
家族信托 保险(人寿保险)
信托财产为独立财产,信托财产及其产生的利益均归属于受益人,受托人仅根据约定收取相应的报酬。 保费属于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,保险利益属于保险公司对保险受益人的负债。
分配机制
家族信托 |
保险(人寿保险) |
1.双方约定分配条件,无分配纠纷风险。 |
1.生存给付或者触发理赔,单边约定条件,存在分配纠纷风险。 |
2.灵活,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分配财富,以及决定资金的投资方向,个性化较强。 |
2.不灵活,标准合约,难以实现投保人个性化的财富传承需求。 |
3.可以隔代传承,甚至多代传承。 |
3.只可以实现一代传承。 |
规避风险
家族信托 保险(人寿保险)
涵盖各类风险,如投资、经营、人身等。 意外、疾病、寿命等人身风险。
收益对比
家族信托 |
保险(人寿保险) |
资产科投资渠道和标的范围广预期收益可以提高。 |
投资渠道有限,收益有限。 |
节税功能
家族信托 保险(人寿保险)
税收地位基本一致。作为延伸的投资工具时取得的所得应纳税义务目前均不明确,由未来税收取向决定;对于未来遗产赠与税,均有节税功能,前者比后者预期节税空间更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