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经济发展水平较好: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,2017年,全县实现地区 生产总值(GDP)447亿元,同比增长7.5%,经济发展水平较高,且稳步增长中。
(2)交易对手及风控条件较优。融资人江苏海鑫及担保人开源投资均为AA评级主体;融资 人提供出让用地抵押。 (3)财政收入较高,收入结构合理。阜宁县2017年实现公共预算收入26.14亿元,上级补助 和转移支付为35.38亿元,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0.21亿元,可支配收入为81.73亿元。
江苏海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(简称“江苏海鑫”或“融资方”)成立于2011年10 月14日,系由阜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、江苏开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、阜 宁县自来水公司共同出资组建,初始注册资本为10,000万元,后增资至61,637.15万元,后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收购江苏海鑫全部股权,2018年3月5日股份 全部转至阜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。公司注册资本为161,637.15万元,实收资本为 161,637.15万元。
公司作为阜宁县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国有独资企业,其经营状况良好,市场占 有率较高,出资人阜宁县国资办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。且其经营发 展能够得到阜宁县政府的大力支持,预计随着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推进和竣工验收,公 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将不断增加,收入和利润也将稳步增加,公司具有一定的履约回购能 力。
截止2017年12月末,企业总资产为58.64亿元,净资产为34.28亿元,负债为24.35 亿元,营业收入为3.09亿元,净利润为1.07亿元。
项目概况
本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受让江苏海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(AA评级私 募发债主体)对江苏开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总计3.04亿元应收账 款债权,在信托计划到期时由江苏海鑫以其日常经营收入对应收账款进 行回购,若信托计划到期时江苏海鑫无法按约定回购标的应收账款债权, 则由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义务;担保人为融资人的回购义务及债务人的 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;融资人暨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变现